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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228人物史攝系列 40


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為律師並擔任國大代表、省參議員。1947年3月1日,台中市參議會邀請台中縣及彰化市參議會舉行聯席會議,會中選出受難者為代表,北上傳達中部地區的決議。受難者北上後住於同業好友李瑞漢家中,同年3月10日無故被羅織「陰謀叛亂顛覆政府」罪名,與李瑞漢及李瑞峰兄弟同遭國府軍逮捕,失蹤迄今。

見證228人物史攝系列 40

【林連宗之女 林信貞 證言】
先父日本中央大學法學部畢業,大二即考上行政及司法雙料高考,1931年間台中開業,1945年8月底當三青團第一區隊長、省參議員,1946年當選制憲國大代表赴南京開會。1947年3月6日他被選為二二八處委會常委,3月10日無法搭火車回台中,就去好友李瑞漢律師家借宿,傍晚四名特務及憲兵強行帶走李瑞漢、李瑞峰兄弟,先父也一併被帶走,從此下落不明。
我是他唯一的女兒,在夢中一直盼望先父歸來,每晚問天空問阿爸何時會回家。先母及我每日以淚洗面,我不敢向同學朋友甚至親戚透露先父的消息,如此可恨的政權,把如此正直人士弄得至今音信全無地過了如此多年,你說我會不恨嗎?
|節錄自《見證228》、《二二八事件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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