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嘉義市,以販售醬油為業。同年5至6月間無故遭情治人員逮捕後失蹤。
【王清鐘之弟 王清金 證言】
大哥在日本時代曾到海南島的三井鐵礦公司擔任職員,戰後回家幫忙製作販賣醬油。1947年二二八時他正忙著賣醬油,未參加行動,事後由於五人聯保制,我和大哥及兩名表嫂等四人被警察帶走。我在獄中目睹大哥慘遭刑求,全身是傷,大哥從此行蹤不明,十年後才由家人辦理死亡宣告手續。
我對大哥之事至今恨之入骨,可恨後代對二二八無知,台灣人必須知道二二八!
|節錄自《見證228》、《二二八事件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