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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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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27日晚上,專賣局查緝員於天馬茶房前查緝私煙,卻在拉扯之間打傷菸販林江邁,衝突擴大後誤殺民眾陳文溪,引起民眾不滿。隔日民眾上街遊行、抗議,至行政長官公署(今行政院)時,卻遭衛兵以機槍掃射。部分民眾前往臺灣廣播電臺(今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以廣播向全臺灣說明事態,控訴二戰後民不聊生、官員貪汙腐化、米糧外運掏空民生物資等問題,號召各地民眾響應,使原本為臺北市區的抗爭衝突擴大成為全島性的反抗行動。原住民族在這過程中,成為抗爭者與政府競相爭取合作的對象,部落領導者也在其中思量自身族群的未來,有的部落參與,也有的部落選擇靜觀其變。除此之外,亦有族人因於市區唸書等原因,以個人的身份或深或淺地參與了二二八事件。


各地區原住民族的反應

二戰後原住民族社會,部落頭目、長老或新興青年領袖,扮演主導部落事務的角色,一旦經部落自治會議或領袖決議,族人多遵從行事。


北部地區原住民族雖曾經受邀參與反抗行動,但並未成行。中部地區少部分原住民族個人參加,南部地區阿里山選擇兩邊予以支持,應允下山維持秩序的同時也保護臺南縣長袁國欽等外省籍官員。東部地區則大多保持中立,並保護臺東縣長謝真等外省人士。


事件當下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臺灣省訓練團正辦理「民政系鄉鎮組第一期甲班(山地鄉)」鄉長訓練,共有23名山地鄉長於臺北受訓。吳鳳鄉長吾雍•雅達烏猶卡那則因病未赴訓。


3月1日臺北街頭益形混亂,省訓團認為應讓這些鄉長學員回鄉安定民心,經長官公署民政處同意,原訂3月11日結訓,提前至該日結訓,教育長韓逋仙勉以「明是非,別順逆,領導鄉民,遵守法紀,發揮國家民族精神」,午後辦理離團手續。不過,或因路途遙遠等因素,並非所有鄉長直接返回部落


北部地區

1947年3月1日烏來鄉鄉長陳志良召開村長及鄉民代表會議,說明此事件係「一部分奸徒煽動,與我山地無關」,勸導民眾,各安其業。雖有平地學生赴烏來煽動,並以酒肉餉高山同胞,激其下山。然鄉長陳志良等人勸告鎮定,應付得宜,並未跟隨。據聞陳志良曾派鄉民代表Silan、Morong至角板山,詢問時任角板鄉衛生所所長樂信•瓦旦意見,經樂信•瓦旦分析情勢,要求兩名代表速返,阻止族人下山參與。


中部地區

中部地區由於二七部隊活躍,影響範圍擴及今臺中、南投、新竹一帶。情治單位對於臺灣各族群與日人結盟的動向,非常在意。1947年3月1日傳出謝雪紅在臺中設立指揮總部後,相關情資,都會提及日軍、高山族或稱蕃族馳援。


據二七部隊隊長鍾逸人回憶,3月3日黃信卿領導來支援臺中與國軍作戰的埔里隊中,便有6、7位山地青年,他們在臺中干城營區加入二七部隊;陳明忠則回憶攻打教化會館時,黃信卿部隊中有埔里的平埔族;3月16日烏牛欄之役領導人黃金島提到若干原住民族成員加入,與之並肩作戰。


鍾逸人曾建議部隊主力要靠「有作戰經驗的山地青年」,1947年3月7日二七部隊撤出臺中後,曾前往霧社,拜訪能高區長廖德聰等人。雖彼此日語溝通流利,但族人因霧社事件慘痛經驗,不願加入。另一方面退入埔里的謝雪紅,則與仁愛鄉長高聰義聯繫,高儘管同情,但慮及霧社事件影響族人甚深,擔心悲劇重演,若二七部隊入山,必引來國民黨軍隊圍剿,後果不堪設想。最終只同意讓族人以個人身分參戰。


當時,高菊花(吾雍•雅達烏猶卡那之女)正就讀臺中師範學校簡易師範科,曾協助照顧集中保護的外省人。後隨二七部隊撤出,行經埔里,再到竹崎,上山回家。在這些回憶中,參與的原住民,並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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