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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區二二八─虎尾機場之戰

雲林地區二二八─虎尾機場之戰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3月1日晚上消息傳到虎尾,虎尾街上就發生零星衝突。凌晨,當地民眾在吳重庚帶領下徵詢擔任日產接收委員及官民合作社總經理之職的胡國定合作,仿效臺北成立治安委員會,同時推選臺南縣參議員楊枝為總指揮,原先預計先佔領原虎尾郡役所(今雲林布袋戲館),但是考量安全、通訊、警報及視野等因素,而改選擇地點優越的虎尾合同廳舍(當時虎尾最高的建築物)消防組二樓辦公室,做為民軍指揮所。3月2日晚間,青年學生佔領區署及警察所,接管武器,編制武裝民軍,3日便前往攻打虎尾機場。


3月3日虎尾民兵開始企圖攻占虎尾機場,但裝備遠不如國民政府軍,且國民政府軍由堅固的碉堡保護,民軍難以攻下機場。3月6日,來自斗六的陳篡地派出由黃清標帶領的第二中隊赴援圍攻虎尾機場,久攻不下的情勢下,民軍採取斷水斷電方式,加以槍戰,3月7日清晨國民政府軍撤守機場,逃往集集。


民軍追擊國民政府軍至集集,國民政府軍改向林內坪頂方向逃竄。3月7日下午,民軍包圍坪頂,至3月8日凌晨,林內鄉長擔任民軍代表,上山勸降國民政府軍。國民政府軍經商討決定繳出武器,由民軍帶往林內國民學校集中監護。


1947年3月中旬,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清鄉計畫」與「自新辦法」後,相關執行實施由各地政府執行,虎尾合同廳舍再度成為清鄉時期辦理自新的場所,至4月26日止,虎尾區向政府辦理自新者有5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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