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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公告
二二八事件可能受難者名單(第九批)

發佈日期:
2025-02-25
一、依據:依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二二八事件可能受難者清查作業要點」及114年度二二八事件可能受難者清查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說明:
(一)「可能受難者」係指因二二八事件可能遭公務員、公權力侵害或參與反抗行動而受難,有史料、檔案之記載可稽,且尚未領取賠償金或回復名譽證書者。
(二)公告類型:
第一類:「可能受難者名單」。其中「姓名資料無法完全辨別者」,以附錄方式列於表末,併同公告-詳參附件一。
第二類:「可能受難者名單」(死亡案件)。詳參附件二。
(三)本次公告名單係根據下列史料、檔案分批陳報會議審定:
1.國史館出版之《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二)、(十六)。
2.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出版之《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五)、(六)。
3.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與本基金會出版之《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彙編》(五)。
(四)欄位說明:
1.本次公告名單分為二類,第一類為「可能受難者名單」,欄位包括「姓名」、「籍貫∕住址」、「民36年之年齡」、「職業」、「辦理機關」、「辦理時間」及「資料來源」等欄位資料,照錄原始檔案;欄位空白者,亦同。第二類為「可能受難者名單」(死亡案件),欄位包括「姓名」、「籍貫∕住址」、「資料來源」及「備考」等欄位資料。
2.「籍貫∕住址」欄之資料,為民36年前後八縣九省轄市之行政區劃。另提供35年10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製之「各縣所轄市區鄉鎮名稱等級及地址」(詳參附件三)。
3.「資料來源」為原始檔案名冊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