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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三二事件
事件爆發後,1947年3月1日,臺中縣市、彰化市參議會及各界人士於大屯郡役所舉行會議,決議支持臺北市民的要求與行動。
隔日(3月2日),上午青年、學生與市民們於臺中座(臺中戲院)聚集召開市民大會,推舉時任建國工藝學校(今已廢校)校長謝雪紅為主席,發起示威遊行。遊行群眾以消防車鳴笛,呼籲市民響應起義,激動的民眾若遇到外省人士即予以毆打,高呼毆打「阿山」等口號,至政府機關抗議,包括前臺中縣市長劉存忠住宅。之後,民眾佔領政府與軍事機關驚動全市,因爆發於3月2日,故稱之為臺中三二事件。
3月2日下午,民眾於市民館組織「臺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謝雪紅等人亦參與其中,並設置治安隊維護治安。3月3日上午,謝雪紅解散原「臺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中的治安隊,並擴大重新編整為「人民大隊」進行武裝抗爭,又於臺中市參議會成立「臺中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
另外,謝雪紅成立「人民大隊」後,3月4日臺中師範學校體育組長廖忠雄、教師吳振武及學生等組織「民主保衛隊」,以牽制謝雪紅。但在隊長吳振武於5日誤受槍傷後,以養傷為由隱避時局,隊伍改以呂煥章帶領,隨後率隊加入二七部隊並隨之轉進埔里與參與烏牛欄之役。
而「臺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在3月4日重組,之後因11日陳儀下令解散處理委員會便宣布解散組織,參與處理委員會的臺中士紳們,事後反而遭逮捕與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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