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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
三月二日晚上,台東縣召開縣民大會。三日上午,本地青年全副武裝於縣政府廣場舉行青年大會,要求改革政治,雖過程平和,秩序良好,但縣府人員皆已驚慌逃逸。四日,為響應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之決議,地方民意代表、士紳及有力人士等,分別在台東、關山、新港等地組成處理委員會,台東處委會推舉參議會議長陳振宗、國大代表南志信二人為主任委員,下設副主任委員七人及指揮、宣傳、治安等十一部。負責治安的隊伍曾出面接受警察局、憲兵駐軍之武器,但僅清點並未攜出,仍存放原單位,或填具接受清單及保管條,而另集中保管存放,並無散發給武裝隊員,隊員們只是協助留守的台籍警察維持治安而已。因此,事件期間,台東各地大致平靜。中午,由於流言不斷,人心浮動,開始有人毆打外省人員。此一紛亂現象僅持續一日餘,計有外省人一人死亡、十八人輕重傷。六日以後,秩序已恢復,未再有外省人遭受毆打。九日,處委會代表八人至縣長避居地延平鄉紅葉村,呈送連署函請縣長回縣府。十一日,縣長返回卑南鄉設臨時辦公處。十二日,各機關被接受的武器陸續繳還。縣長返回縣府廣場向民眾大會發表演說。台東已恢復常態。十五日。台東處委會正式宣佈取消。三月十五日,國軍尚未到達之前,即已展開逮捕人犯行動,將之交由憲兵隊查辦。台東縣計有五十五人被捕,六人以首謀通緝。處委會幹部十四人遭受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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