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審定案件公告
審定案件公告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2年7月5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12月21 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11月3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7月15 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5月20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3月31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12月29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9年7月6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9年4月10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9年4月10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8年6月27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8年1月7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7年7月12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7年4月3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06年12月28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