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名稱:
瑞芳公園
主題照片:
現在地址
縣市:
新北市
地址或區域:
現址: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2號
plus code :
4R55+2M
地圖 :
簡述: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瑞芳發生衝突案件,地方人士組織臨時治安維持委員會維持治安。至三月中,警衛隊解散,國軍在瑞芳抓了擔任瑞芳國小校長之莊木火、礦工胡木土等人,於瑞芳公園殺害。
文化資產登錄:
無
雲林縣
空間種類:
其他
雲林縣
現址保存狀況: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瑞芳發生衝突案件,地方人士組織臨時治安維持委員會維持治安。至三月中,警衛隊解散,國軍在瑞芳抓了擔任瑞芳國小校長之莊木火、礦工胡木土等人,於瑞芳公園殺害。
遺址類型:
傷亡
棄屍
雲林縣
雲林縣
逮捕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事發介紹:
1947年3月1日,二二八事件消息傳入瑞芳,瑞芳鎮副鎮長張風祈隨即召集里長商討對策,但里長們皆託辭不出。11時,基隆區署署長王維藩稱莊木火到基隆區署「借題吵鬧」,但未生事端。同日,王維藩下令將警所槍枝收繳於倉庫中,並與與副鎮長張風祈召集地方人士向流氓「曉以大義」。時瑞芳一坑、瑞芳火車站、汽車站等地皆以發生外省人遇襲事件,區署、警所遭到包圍、外省職員遭到毆打,警所倉庫中的槍彈被劫。
3月2日,由於警員逃亡,為安定治安,王維藩與鎮長李建興、李建興之弟李建和、臺北縣參議員戴德發等出面,於14時召開里民大會,組織臨時治安維持委員會,以李建和為隊長。
3月5日,為避免臨時治安委員會遭國軍誤會,李建興、李建和前往八堵、深澳坑與國軍聯絡,並商請八堵站恢復交通,赴宜蘭運米,以解決瑞芳一帶的糧荒。
3月6日,瑞芳糧調會自臺中所購米、蕃薯乾運抵瑞芳。
3月9日,臺北宣布戒嚴,瑞芳治安維持委員會、警衛隊聞訊,到基隆區署請求解散,王維藩以國軍尚未進駐,治安無人維持為由拒絕。
3 月10日,基隆區署將瑞芳臨時治安維持委員會組織辦法及警衛隊名冊轉報警備總部、基隆要塞司令部及臺北縣政府。
3月12日,王維藩、戴德發、張風祈及吳海水等人赴基隆要塞司令部報告瑞芳情形。13時,一行人與整編廿一師四三八團之一連及基隆市警察局偵緝組一同回到瑞芳。其後,警衛隊解散。
三月中,國軍在瑞芳抓了擔任瑞芳國小校長之莊木火、礦工胡木土等人,於瑞芳公園殺害。
於瑞芳遭殺害者:
胡木土,十分寮人,後遷居至猴硐,於瑞芳擔任礦工。事件期間胡土木與林姓友人一同前往九份,在猴硐遭國軍押往瑞芳分局,拘禁十餘日後,於瑞芳公園(今瑞芳市場)殺害。
莊木火,3月16日,國軍到莊家抓人,莊木火不在,國軍便以妻小四人為質;莊氏得知後前往瑞芳分局,妻小獲釋,莊氏則遭拘禁;後遭國軍於瑞芳公園殺害。
白金池,工,2月28日清晨在明燈路自宅被捕,3月12日遭國軍殺害。
黃耀輝,礦工,4月9日於自宅遭國軍逮捕,押往水濂洞殺害。
其他:
吳添旺,商,3月4日基隆前往瑞芳途中,遭國軍殺害。
廖再興,鐵路局員工,3月初於瑞芳街自宅遭國軍逮捕,數日後於基隆港遭槍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