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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典
黃媽典
1893~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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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的朴子鎮上有兩位地方上的名流,在228事件中消失。一位是朴子副鎮長張榮宗,另一位是台南縣參議員、縣商會理事長黃媽典。前這是一位與社會主義過從甚密的反日份子;後者則是一名典型資產階級的親日人士。

黃媽典,幼時聰穎,台灣總督府直屬醫學校(現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畢業後,出任嘉義廳瘧疾防治事務囑託,兩月後兼檢查員,旋陞任檢疫委員。1914年為家境所累毅然辭職,行醫於家鄉額德壽醫院,並經營實業,擔任許多產業的要職:「台朴腳電燈株式會社監察役(監事),、「台朴拓植公司理事兼公司長」、「朴子腳畜產株式會社取締役(董事)、副社長」。

1920年,黃媽典被派任為朴子街長(即今鎮長),與日本統治當局關係日漸密切。翌年,日政當局賜配紳章。1922年,被任命為台南州協議會員(日據時代行政區,朴子屬台南州東石郡)。1932年,被任命為台灣總都府評議會員。同年並被奏以任官之待遇。1933年,接受日本當局授以「從七位」之贈勳。1937年當選東石郡實業協會會長,同年10月(七七事變的兩個月後)被任命為國民精神總動員台南州支部參與,1942年4月被任命為皇民奉公會中央本部委員。七七事變後,台灣總督府為配合侵華行動,展開所謂「皇民化運動」,黃媽典被任命為「皇民奉公會」中央本部奉公委員,及該會台南州支部參與。

黃媽典除了在政治上與日政當局關係密切之外,在實業發展上,也有相當的發揮。1938年出任朴子信用組合監事、朴子建築信用購買利用組合理事組合長,1939年4月任東石自動車株式會社社長、9月任台灣合同鑄造株式會社專務取締役(專務董事),1942年擔任嘉義乘合自動車株式會社取締役兼社長。終戰後,他繼續他的產業,經營嘉義客運,並擔任台南縣商會理事長。

1946年,當選台南縣參議員,228事件爆發後,被視為「台南縣暴亂首要份子」遭逮捕,並於4月24日在新營市遭槍決。

(摘錄自李筱峰,1990,《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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