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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
臺東地區
●3月2日晚上
臺東縣召開縣民大會。
●3月3日上午
本地青年全副武裝於縣政府廣場舉行青年大會,要求改革政治。雖過程平和、秩序良好,但縣府人員皆已驚慌逃逸。
●3月4日
為響應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之決議,地方民意代表、士紳及有力人士等,分別在臺東、關山、新港等地組成處理委員會。臺東處委會推舉參議會議長陳振宗、國大代表南志信二人為主任委員,下設副主任委員七人及指揮、宣傳、治安等十一部。
負責治安的隊伍曾出面接受警察局、憲兵駐軍之武器,但僅清點,並未攜出,仍存放於原單位,或填具接受清單及保管條,另行集中保管。並無散發給武裝隊員,隊員們僅協助留守的臺籍警察維持治安而已。因此,事件期間,臺東各地大致平靜。
中午,由於流言不斷、人心浮動,開始有人毆打外省人員。此一紛亂現象僅持續一日餘,計有外省人1人死亡、18人輕重傷。3月6日以後,秩序已恢復,未再有外省人遭受毆打。
●3月9日
處委會代表8人前往縣長避居地延平鄉紅葉村,呈送連署函,請縣長回縣府。
●3月11日
縣長返回卑南鄉,設立臨時辦公處。
●3月12日
各機關被接受之武器陸續繳還。縣長返回縣府廣場,向民眾大會發表演說,臺東已恢復常態。
●3月15日
臺東處委會正式宣佈取消。
同日,國軍尚未到達之前,即已展開逮捕人犯行動,並將之交由憲兵隊查辦。
臺東縣計有55人被捕,另有6人以首謀通緝,處委會幹部14人遭受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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